一是明確管理責任。配備專職出納人員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保管業務,非出納人員不能經管現金。一切現金收付業務都必須以審核簽批的原始單據為依據,及時登記帳簿,按時清點。做到收支清楚,帳實相符,日清月結。
二是實行交易分開。為防止將現金收入直接用于現金支出的坐支行為,實行售房款交易分開原則,即將資金支出業務與資金收入業務分開處理。當現金收入超過限額部分,以及大額庫存現金及時送存銀行。
三是實施內部稽核。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,以加強對貨幣資金管理的監督,每月開展對賬與盤點,及時發現貨幣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改進。